2001年8月15日,美国国防采办委员会(DAB)在对F-22项目进行EMD阶段中期审查后,批准该机进入LRIP。这在我国装备采办阶段中,相当于通过"设计定型"后投入试生产[5]。在LRIP阶段,洛·马公司先后获得了美空军授予的4份小批生产合同,生产了第1~4批飞机(Lot 1~Lot 4),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4 F-22A小批生产合同的基本情况
|
合同授予时间/生产批号 |
生产数量 |
合同金额(亿美元) |
|
2001-9-19/Lot 1 |
10(4018~4027) |
21(其中洛·马8.68) |
|
2002-02-12/Lot 2 |
13(4028~4040) |
26.81 |
|
2003-07/Lot 3 |
21(4041~4061) |
42.5 |
|
2004-03/Lot 4 |
22(4062~4083) |
------ |
此外,在该机被批准投入LRIP之前、DT&E试飞开始后不久,美空军就与洛·马公司签订合同生产8架生产型代表试机(PRTV,4010~4017号)。其中头两架--4010、4011号机分别于2002年10月12日和2002年9月16日首飞。
5) 初始作战试验与评价(IOT&E)
IOT&E是由美国空军独立进行的用户初步使用试验,目的是在实际战术环境和作战想定下,检验和评定飞机的作战效能和作战适用性[6]。这在我国装备采办阶段中,相当于在试生产阶段接受"部队试用"[5]。这是EMD阶段的最后一步,只有通过该阶段,飞机才可能被批准投入大批量生产。2004年4月29日,2架F-22进行了IOT&E阶段首次飞行(双机编队),标志着这项工作正式开始。
在9架试飞机中,4008、4009号机参加了IOT&E,4007则作为备份机。
4010、4011号PRTV也参加了IOT&E。此阶段F -22进行了广泛的作战试验,其作战想定包括:1架F-22与1架F-16对抗;2架F -22攻击由4架F-16护航的高价值空中目标(E-3预警指挥机);2架保护1架B-2A隐身轰炸机的F-22防御4架F-16;4架保护1架高价值空中目标(E-3预警指挥机)的F-22防御8架F-16;4架保护4架F-117A隐身攻击机的F-22防御8架F-16;1架F-22对抗4架F-15或F-16等等。此外还验证了该机面对先进地空导弹系统时的生存能力,并投放了JDAM制导炸弹等武器。
F-22A在整个IOT&E阶段共进行了535架次任务飞行,总飞行时间1291.2小时。2005年2月,美空军作战试验与评价中心(AFOTEC)对该机在IOT&E阶段的表现做出了结论性鉴定:作战效能非凡--主要作战性能均已达到或超过指标要求;具有潜在的作战适用性--可靠性维护性保障性方面有些缺陷有待改善。3月11日,美空军向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和美国国会提交了对该机的综合评价报告。
在EMD阶段,F-22项目还经历了一些宏观上的调整,主要包括:
1993年1月,因费用增加和预算削减导致1993财年资金短缺,美空军将该机EMD阶段的计划推后了6~18个月,第1架EMD飞机的首飞时间由1996年年中推迟到1997年5月,该阶段的试飞机生产数量也减少到9架(此时仍包括2架F-22B)。F119发动机计划也做了相应变动,可飞行发动机的生产数量削减到27台。
1994年2月10日,美空军第二次宣布大量减少F-22的计划生产数,由原来的648架减少到442架,同时修改了项目成本测算,总经费估算为716亿美元。此前在1991年4月22日(即D/V阶段竞争结果宣布的前一天),美国空军就宣布由于国防预算的削减,ATF的采购数量将由原定的750架减少到648架,这是该项目计划生产数量的第一次大削减。但与此同时,项目总费用估算由原来的262亿美元飙升到了约866亿美元。
1997年5月15日,美国国防部发布了《四年度防务评审》(QDR)报告,将F-22的总产量进一步减少到339架,这是该机计划产量的第三次大削减。
4. F-22项目EMD阶段的组织实施及所遇问题的解决
为了对ATF项目实施集中管理,美国空军在1983年10月成立了项目系统计划办公室(ATF SPO)。该办公室成立之初的职责是:
·管理方案探索阶段合同商的相关活动;
·与美国空军航空系统部新成立的、管理"联合先进战斗机发动机"(JAFE)项目的发动机系统计划办公室协同监控JAFE合同商,并确保发动机与ATF机体相匹配;
·协调并综合ATF项目所有其他关键技术的发展;
·开发一种ATF的设计及其初步细节;
·准备ATF项目进入"里程碑I"(D/V阶段)评审。
在F-22赢得EMD阶段合同后,该办公室也改称F-22 SPO,继续行使其项目管理职责。F-22项目采用了单决策点-双执行点的顶层实施方式,后者包括机体系统总承包商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和发动机总承包商普·惠公司。普·惠公司从美国空军获得合同,只向F-22 SPO负责,与洛·马公司之间没有管理上的关系;洛·马公司授予其他分承包商部分机体和机载系统工作合同,这些次级分承包商需接受洛·马公司的管理并对其负责。
早在1986年,美国空军就鼓励ATF项目竞标商组队以适应调整后的D/V阶段规划。洛克希德公司随后与其他两家竞标商--波音公司和通用动力公司组队,规定若队中有一家被选中进入D/V阶段,则另外两家将成为它的主要分承包商;若队中有两家被选中进入D/V阶段,则剩下的那家自己选择成为谁的分承包商。这一原则实际上在整个项目周期中都有效[1]。在洛克希德公司被选中进入D/V阶段而后两者落选之后,它们达成了机体系统分工协议:洛克希德公司占35%,波音公司和通用动力公司各占32.5%。这一分配沿用至今,但由于洛克希德在1993年收购了通用动力公司飞机业务,因此此后它所占的份额一直是67.5%。美国空军对此未加干涉[7]。
还在D/V阶段时,为了明确采办要求,确定什么是真正需要的装备,美国空军高层采取了各种措施来保证ATF符合用户要求,并使之了解修改要求将对计划进度、性能和费用等方面带来的影响。例如,当时的空军参谋长韦尔奇上将要求ATF SPO深入了解用户对武器装备的期望,并从SPO的角度出发,找出满足这些要求还存在什么问题。作为ATF用户的战术空军司令部为了了解要求对ATF在性能、进度和费用方面的影响,将其要求反复地与SPO进行讨论和研究,然后对这些经过修改的要求进行作战效能评估。为了达成谅解和形成一致认识,美国空军使用户人员、有关单位和部门都参与到了要求形成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美国空军建立了ATF要求制定综合产品组(IPT),其成员包括战术空军司令部的代表、SPO的采办专家、参与竞争的洛克希德公司和诺斯罗普公司、普·惠公司和通用电气公司。在IPT内,各成员之间通过相互交换意见、讨论和争论,最终得出合理的结论。而为了得到高层决策者(如空军参谋长)的支持,对ATF的要求被送到高层领导继续协调,使得任何修改都有充分的根据。例如,韦尔奇上将要求ATF SPO每年向他和战术空军司令部报告要求,使该项目的使用要求文件(ORD)保持稳定的状态。在项目进入EMD阶段之后,美国空军继续保持了这种综合协调的工作方式[8]。
F-22的IPT及其反馈机制是控制F-22项目的基础。各种IPT都对产品负责,并拥有对技术性能、进度和费用(分配的预算)的管理权限。每个IPT都用共同的方法来跟踪进展情况,包括要求提供跟踪管理报告、系统成熟度矩阵、相应的技术性能量度、可追溯至综合总进度的综合总计划以及相应的费用/进度控制系统数据--这是一套形成文件的、在美国空军所有SPO都普遍使用的方法。通过这些方法,对照规范的要求、综合总计划和综合总进度的要求,以及分配的预算,向本级IPT的领导和上一级IPT的领导提供有关工作说明规定的任务执行情况反馈信息。把各个不同层次IPT的跟踪结果汇总起来,便可得到第一层武器装备级的实施情况。F-22项目大约有236项技术性能量度可通过管理/技术信息系统联机获取,整个过程可以跟踪,并向SPO和承包商管理部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为了汇总所有的这些数据,F-22 SPO研制了一种被称为"F-22信息资源管理"的管理/技术信息系统。它把洛克希德·马丁公司航空系统部的管理/技术信息系统、系统/软件工程环境数据、可视电话会议系统和一个遍布所有主要场所(包括所有SPO所在地、空军用户、总承包商和主要的分承包商)的扩展数据网连接起来。F-22 SPO与总承包商之间已实现完全的管理/技术信息系统数据联机共享,技术性能量度、综合总计划/综合总进度数据、费用/进度控制系统和其他数据则实时共享[8]。
在F-22战斗机的采办过程中,订购方内部、承包商内部、订购方与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转包商方之间有着大量的技术与管理信息需要交换与传递,在合同竞争、项目评价与监督、奖金确定中需要各种性能、进度与费用数据作为依据。仅在F-22的合同管理工作就涉及到1.3万项工作和事件,需跟踪3万项数据。为此,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开发了一个"F-22信息资源管理系统",把该公司原有分散的各种信息系统和前述扩展数据网互联,构成一个数据共享信息系统,使SPO与总承包商之间实现前述联机共享和实时共享,为F-22的合同管理、项目评价与监督、奖金确定及时提供准确依据,加速了采办过程[8]。
在DT&E子阶段,F-22项目采用类似IPT的思想,组建了"联合试验部队"(CTF)来执行试验试飞。CTF是由有关政府部门和F-22项目承包商联合管理的综合试验小组,其成员来自F-22 SPO、美国空军飞行试验中心(AFFTC)、美国空军作战试验与评价中心(AFOTEC)、美国空军空中作战司令部、洛克希德·马丁公司、波音公司和普·惠公司[1]。该小组集中了政府部门、项目管理部门、主要承包商和用户代表,有利于及时根据试验试飞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并使项目在整个过程中与用户保持密切沟通,进而确保满足用户要求。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ATF/F-22项目在管理和实施中非常重视集中管理、综合协调和信息的集成与利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5. F-22 EMD阶段的结束
按1991和1996年版的防务采办文件规定,EMD阶段成功结束的标志是项目被批准进入里程碑Ⅲ--生产、部署和使用保障阶段。按这两个版本采办文件的规定,这里的"生产"是指大批量生产(FRP),而初始小批量生产(LRIP)属于EMD阶段工作的一部分[3]。因此F-22项目EMD阶段成功结束的标志是:2005年4月15日,美国国防部根据国防采办委员会对F-22项目评审的结果,批准该机投入大批量生产(11月9日,洛·马公司从美空军获得第一份大批量生产合同,总额29.9亿美元,生产24架第5批次飞机,将在2007年11月完成)。这在我国装备采办阶段中,相当于通过"生产定型"后投入成批(大批)生产[5]。
在EMD阶段结束之后,F-22项目迈向的另一个重大节点是形成初始作战能力(IOC)。根据美国国防部的防务采办术语描述[6],IOC是指"由受过训练的、配备齐全的适当数量和类型的使用、维护和保障人员,有效地运用一种具有规定特性的武器、装备或系统初步能够达到的能力"。为实现这一目标,F-22需要进行后续作战试验与评价(FOT&E)。根据防务采办术语,FOT&E是指[6]:"在生产阶段中及以后进行的试验与评价。其必要性在于改进在IOT&E中做出的估计、完成被延误的IOT&E工作、验证缺陷的修正、评价系统的更改、重新评价系统以确保其在新环境中或面对新威胁时继续满足作战要求并保持作战效能"。
从2005年8月29日开始,美国空军将F-22投入FOT&E,以完成该机新的和延期的各项效能与作战适用性试验与评价,同时还进一步验证了该机的空-地作战能力。12月15日,美国空军正式宣布F-22A形成IOC。按它的说法,这意味着其首支F-22A作战部队--驻弗吉尼亚州兰利基地的第1战斗机联队第27中队,随时可派出12架F-22A、在其他支援飞机的辅助下执行作战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F-22A完成生产定型时,其航空电子系统的EMD试验试飞并未完全结束。直到FOT&E开始前(9月初左右),该机在爱德华兹空军基地进行的航空电子系统EMD试验试飞才基本完成。该系统的总试飞时间至此已超过2592小时。
2005年年底到2006年年初,F-22项目经历了第四次大的调整。美国国防部在2006年2月6日发布的《四年度防务评审》(QDR)报告中确认了将该机的生产总数进一步削减到183架,并在2010财年结束采办,2012财年完成生产。(作者:中国航空工业发展研究中心航空技术所 张洋)(责编 洪山)